你好!前两天倒车时不小心碰倒一行人,当时要她去医院检查,她坚持不去,要我送她回家后要我赔她的衣服钱200元(因为下雨衣服弄脏了),我们就付了200元并留下联系方式,第二天上午她家人打电话我说是要去检查,因为是倒车车速不快,我认为不会有问题也出于好心就送她去了医院,检查结果是有“疑似骨折和液气胸”,医生要她住院,预交1000,我也付了,到了住院部的医生就要做进一步检查,并做了CT;检查后说钱不够用,我看情况不对就报了警和保险公司,122来了之后我就配合去处理并扣了车和证,办完后我回医院医生就单独和我说这个病人有点麻烦,说是吸毒者,且全身内脏都是有问题,说我摊上事了,目前我已经一共垫付4000元住院费,加上前面的检查一共花了4153元。目前该病人家属要求我再付3000元她们出院,我认为她的病情 可能不是我造成的,请问我该不该付这个钱?应该怎样处理?谢谢! |